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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对远光灯说不 夜间行车请点亮道德之光
http://wmf.fjsen.com 2011-04-25 09:38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专家观点:

素质教育很重要

“要从根本上治理远光灯滥用,关键是要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福建农林大学交通学院郭建钢教授接受采访时说,一些人对滥用远光灯深恶痛绝,希望交警重罚违规者,但重罚不一定能取得预期效果。

处罚力度的轻重,是相对的概念。对帮人开车的打工者而言,罚款100元扣1分,力度已经不小,但对于有钱的私家车主来说,即使罚500元,也许还触动不了他们。

“罚款只是手段,处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教育。”专家认为,盲目处罚,易激起抵触心理,适得其反,一次柔性执法,有时候远比罚款更有用。

郭教授给记者讲了个故事。前不久,交警在福州五一广场查处一起交通违章,违章的是一位教授。这位教授拿到驾照才3个月,属无心违章,态度十分诚恳。交警了解情况后说,“您是教授,态度诚恳,又是不小心违规,这次我不罚款了,但我要说你两句,开车上路,应时刻把文明出行观念放在心中,只有这样,违规才会变少。”这位教授听得连连点头,保证以后会加倍注意。

“真正有效的处罚是社会的道德评判。只有通过长期不懈的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的共识,远光灯滥用现象才会真正消失。”郭建钢说。

“很多人看到不文明现象,就觉得交警没有管好,他们自己也没意识到,遵守交通秩序应该从自己做起。否则,交警再怎么管也没用。”鼓楼交警大队一位负责人说,有的人觉得滥用远光灯可恶,为了不吃亏,就跑去装疝气灯,这样下去,问题将更难解决。

“交管部门应更加重视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些司机朋友表示,在安全教育中,针对超载、酒驾的宣传教育挺多,但对远光灯宣传似乎不够。其实,超载、酒驾好抓,滥用远光灯的危害不比它们小,执法难度更大,更应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交警应该不定期开展治理,再辅以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效果肯定好。”一位“的哥”说。平时,交警、驾校包括学校等机构应该联合起来,通过图片录像等形式,把滥用远光灯造成的事故展现出来,让人们意识到乱用远光灯的危害,让科学用灯的观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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