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检察院荣获“慈善单位”称号
文明风4月15日讯 (通讯员 黄金龙)近日,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因积极救助刑事案件当事人等慈善工作,为促进该县慈善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中共南靖县委、南靖县政府授予“慈善单位”、被南靖县慈善总会授予“慈善之家”的光荣称号。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做好刑事案件检察环节特困救助工作,2010年6月28日,该院设立检察救助基金,将涉检涉诉的五种特困对象列入救助范围,检察救助基金在南靖县慈善总会设立专门账户,由县慈善总会进行管理,该基金作为办案家访中为特定对象解决特殊困难的辅助措施,实行专款专用。成立当天,该院从办公经费中挤出5万元,全体干警自发捐款6600元作为为启动资金。成立以后,社会上一些爱心人士及单位积极响应,现已募集了37万元善款,并发放了114000元检察救助金,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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