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培训工作视讯会议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1-03-08 16:27:06  来源:省文明办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

培训工作视讯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未成年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直机关文明办:

接中央文明办通知:中央文明办定于2011311日下午3时,召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培训工作视讯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重要导向作用,指导各地以评选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二、会议时间

2011311(星期五)下午3时。

三、会议内容

由中央文明办协调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负责人分别就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行专题培训。

四、会议地点

会议主会场设在北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市(地、州、盟)设分会场。我省分会场设在省电信公司信息广场三楼第二会议室(福州市鼓楼东街7号)。

五、参加人员

1、省分会场参加人员:省文明办负责同志,省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部分成员,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未成年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直机关文明办派人参加。即:

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编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外宣办、省委文明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公务员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政协办公厅、省社科院、省军区政治部、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省通信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和省直机关文明办派人参加。省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部分成员名单附后。

2、设区市分会场参加人员:市文明办负责同志,市所辖县(市、区)文明办负责同志,当地“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成员,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未成年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六、有关要求

1、请省分会场与会各部门于39日上午12:00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委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联系人:陈小真,电话(传真):87844986

2、各设区市文明办要及时通知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当地“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成员,切实做好本市分会场的组织工作。

3、会议当天所有与会人员应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听会,端正会场纪律,保持良好会风。会后统计本市分会场参加会议人数报省委文明办综合处。

4、各设区市文明办应及时与本市电信部门联系,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会议电路费用由省委文明办承担,各分会场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5、各分会场按会议要求统一悬挂会标:中央文明办“测评体系”培训工作视讯会议××分会场。会标采用红底白字,大小根据会场实际确定,会标悬挂在会场后排上方。

 附件:1、省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部分成员名单(参加省分会场会议)

2、省分会场参会人员回执单

 

省委文明办

201137


 

附件1

 

省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部分成员名单

(参加省分会场会议)

 

刘联荣、陈庆爱、叶秀明、林光榕、郑成林、郭建平、赵卫红、林国荣、汤耀目、徐纹、谢雪花、宋建华、林起基、

施惠财、武红谦

特邀人员:赵俊奇、陈石头、杨榕、郑安强、张筱婷、池国才


附件2

 

 

省分会场参会人员回执单

单位(盖章)                                             

姓 名

单 位 及 职 务

联系电话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