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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杂耍乞儿”的血泪控诉
http://wmf.fjsen.com 2011-03-02 11:03   来源:新民周刊    我来说两句

乞儿朱秋月:失踪6年,家破人亡

张集镇王庄寨村38岁的村民王海英也泪眼汪汪地找到记者控诉翟雪峰的“罪行”,她的二女儿朱秋月6年前被翟雪峰带到外地乞讨时失踪,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朱秋月生于1998年,家境贫寒,因为村中一名叫朱法领的杂耍老师在家中办了一个杂耍学校,朱秋月每天去看,觉得很好玩,因此向父母提出要学杂技。王海英起初不同意,但孩子实在喜欢便同意了,所谓的杂技学校,其实就是教一些很简单的软功,比如弯腰叼花,学员也不需要交学费,最多给老师一些麦子,但学成后,由老师介绍给杂耍老板,第一个月工资归老师。

学艺时间视孩子聪慧程度而定,一般三四个月,朱秋月学成后,被朱法领介绍给一名杂耍老板,但后来不知何故又被送回家。

2005年春节过后,翟雪峰联系朱法领要几个孩子出去玩杂耍,朱法领便介绍了6岁的朱秋月还有15岁的张凯,翟雪峰的妻子魏翠英随后来到朱秋月家,王海英夫妇此时已在外地打工,家中只有朱秋月的爷爷奶奶,魏翠英竭尽美言,劝服了心存顾忌的老人,以每月500元的工资签订了一份演员聘请合同,将朱秋月带走。

张凯的工资是400元一个月,两个孩子被翟雪峰带到了河南省叶县乞讨,在农村主要要粮食,在城市则由张凯领着朱秋月挨家挨户讨钱。3月20日,张凯带着朱秋月出去乞讨,当晚未归,第三天张凯回到住处称朱秋月走丢了。

王海英获悉后,心急如焚赶到叶县,久寻未果,无奈返回太康,她哭诉:“孩子丢了,翟雪峰压根不着急,不心疼,他每天忙着赚钱,给我们冷眼,跟我们吵架。我不回来能咋办?”

朱秋月失踪后仅一个月,翟雪峰就与朱秋月的家人在张集镇派出所,由双方村支书协调,达成了一个赔偿协议书,翟雪峰补偿朱家13000元,同时必须积极寻找打听朱秋月的下落,而朱家“不得无故找翟雪峰寻衅滋事,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直到永远”。

时任孟堂村村支书的翟祥明,当时与翟雪峰关系尚未交恶,他作为调解方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字。

有了这份协议,翟雪峰可以安心继续寻找、雇佣乞儿以杂耍名义乞讨,但朱秋月的家人却陷入了万劫不复。

朱秋月的奶奶当初同意老伴与魏翠英签订聘请演员合同时没想到孩子实际上是被人家带走做乞丐,因此在秋月失踪后心怀愧疚,最终在锁鼻上以跪姿自杀身亡,她的死又直接导致朱秋月的爷爷精神异常,整天追着王海英破口大骂。

村民的舆论也给王海英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人家都骂我是不是穷疯了,把孩子租给人家”。

“我有罪啊,是我们把孩子害了。”王海英甚至怀疑秋月很可能是被翟雪峰害了,并非失踪,她向张集镇派出所报案,“可是,派出所对我不理不睬,说找不到翟雪峰”。王海英无奈之下又隔三岔五找朱法领要孩子,“我们夫妻只要为了孩子吵架,我就去找朱法领算账,但是他居然还报警。”因为她不断闹事,朱法领的学校最终关门。

王海英夫妇几年间为了寻找朱秋月债台高筑,去年麦子卖了4000元,还没捂热就被要债的拿走了。面对记者的到来,这个女人集聚多年的怨愤一下子迸发了,她大声号哭,“翟雪峰这个杀千刀的,害我这些年活得人不人鬼不鬼,我过的什么日子啊,人家的孩子过年有压岁钱,我的孩子只要有一分钱,我都要抢过来找秋月。要不是为了见秋月一面,我早就把自己吊死了。”

2009年3月16日,王海英夫妇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朱秋月死亡,一年后得到法院认定。王海英夫妇随即起诉翟雪峰,2010年11月15日,太康县人民法院认定翟雪峰利用儿童乞讨事实,判定翟雪峰在13000元补偿协议外,赔偿王海英夫妇93139元。但翟雪峰不服,提出上诉。

“只要把翟雪峰绳之以法,让我死也愿意。”王海英泣不成声,情急下意欲给记者下跪。

责任编辑: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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