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的通 知
http://wmf.fjsen.com  2011-02-24 09:48:11  来源:省文明办
    

关于参加“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的

   

 

省直有关单位,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

接中央文明办《关于召开“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的通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全国老龄办,定于201134日在北京召开“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根据中央文明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中央文明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等重大活动为契机,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扎实开展倡导文明风尚、提升社会服务、维护公共环境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会议时间

20113414:45

三、会议地点

福州分会场设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鼓楼区东街7号信息广场)3楼第二会议室。各设区市设分会场。(福州市与会人员到福州分会场参加会议,不单设分会场。)

四、参加人员

1、福州分会场参加人员:省委宣传部、体育局、省直机关文明办负责同志;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民政厅、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老龄办、通信管理局)负责同志;福州市委宣传部、体育局、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福建日报、省广电集团、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文明风网站的记者和福州市新闻媒体的记者。

2、各设区市分会场参加人员: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体育局负责同志;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新闻媒体的记者。

五、有关事项

1、省直单位、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由省文明办负责通知,设区市参会对象由各设区市文明办负责通知。

2、北京主会场会议结束后,省文明办将部署工作,请各地市分会场的与会代表继续参加会议。

3、各设区市文明办应及时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各分会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4、各分会场按会议要求统一悬挂会标:“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会标采用红底白字,字体为方正美黑,大小根据会场实际确实,会标悬挂在会场后排上方。

5、请福州市文明办于2011228前,汇总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文明办。联系人:廖芝馨,联系电话:0591-87270686

6、请各地做好本地宣传报道工作。

省文明办联系人:林惠元,联系电话:0591-87838259

附:各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1222

 

 

 

 

各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

 

会议室所在地

联系电话

福州市

18959179959

厦门市

18906021800

漳州市

18959608865

泉州市

18906996376

三明市

0598-8591017

莆田市

0594-2790478

南平市

0599-8612488

龙岩市

0597-2222831

宁德市

0593-2860566,2832001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