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志愿者骨干文明礼仪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各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推动《福建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规划(2009—2020年)》的实施,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促进我省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我省志愿服务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决定分期分批对全省志愿者骨干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与目标
志愿者骨干文明礼仪培训旨在为我省培训一批具有文明礼仪素养的志愿者骨干。培训地点设在闽江学院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大学城文贤路1号闽江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每期(班)培训时间5天(含报到半天),共30课时,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县、区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志各2名;
2.37个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志和直属机关、窗口单位志愿服务队骨干;九地市37个参赛行业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志和所辖市、县、区机关及窗口单位志愿服务队骨干;
3.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骨干。
三、培训时间、期数
1.第一阶段:2011年2月—3月份
省直机关文明办从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培训对象单位中选派200名、分4期培训(从中挑选100名为省直志愿者示范队)。
2.第二阶段:2011年4月份—8月份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从培训对象单位中选派100名、分2期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课程以省文明办编写的《志愿服务礼仪培训指南》为主要内容。培训主要采用讲授、演示、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注重听、看、做、练等亲身体验环节,以实践为主,突出礼仪的实用性与操作性。
五、组织管理
(一)省委文明办负责对全省志愿者骨干文明礼仪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检查。
(二)各设区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负责制订本地区、行业系统的参训计划,并根据省文明办下达的培训任务,做好培训的有关组织工作。
(三)学员学费采取省委文明办补助和学员单位承担部分的办法,每位学员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培训费、材料费等)为800元,学员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四)全省志愿者骨干文明礼仪培训具体工作由省礼仪协会与省海峡礼仪培养与指导中心负责实施。
六、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志愿者文明礼仪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是志愿者提高文明礼仪素养,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该项工作将列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考评。各级文明办和各参赛行业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实施计划,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省直机关文明办于2月18日前、各设区市委文明办于3月5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报省礼仪协会秘书处,以便统筹安排培训事宜。
联系人:黄利天(省礼仪协会秘书长兼基地办公室主任)
电 话:0591-87869706 13509315318;
谢 芬 电 话:0591-87869806 13685000020
传 真:0591-87909036 E-mail:fjlyxh2006@126.com
附件1:《全省志愿者骨干文明礼仪培训对象登记表》
2:《全省志愿者骨干文明礼仪培训课程安排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 2011年1月25日
福建省志愿者骨干文明礼仪培训对象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及 职 务 |
手 机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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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职务: 电 话: 手机: |
志愿者礼仪培训课程安排表(下载) 全省志愿者骨干文明礼仪培训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