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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客文化”是“意见领袖”还是广告卧底?
http://wmf.fjsen.com 2011-01-30 10:35   来源:文汇报    我来说两句

化妆成意见领袖的伪“掘客”应运而生。掘客不直接贩卖观点,而是通过炒热某种“客”或者“客”的圈子,以吸引广告。套用营销理论,就是所谓的“二次销售”模式:用信息换来注意力,再将注意力转换成广告资源。网络媒介经济的最佳伪装,莫过于促进网民的广泛交往,逐步引起“电子关注”和“电子舆论”,最终达到汇聚注意力的效果。掘客的诞生就是为了汇聚注意力。

“掘客”原意是发掘信息的意思,一开始并没有商业成分。发现新闻-上传博客-用户阅读,网络客文化圈子的游戏规则开放自由,功能是“信息分享”。而掘客在如今的商业时代,也成了营销的一部分。某一主题的掘客网站,在获得了相当高的关注度和点击率之后,往往会成为广告发布的平台。

比较有趣的是随着客文化的流行,网络水军也有一部分扮成了“粉客”。“粉客”是一群“职业粉丝”,他们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帖子、做网页、写博客,以此来吸引其他网民的注意力,推动某人某事件的走强。掘客和粉客的互动,已经演化成相对成熟的模式。

显然商业上的成功对客文化本身是一种解构。有人构建了一种可笑的网络客文化场景:一唱一和之间,意见领袖渐渐成为广告卧底;一呼百应之后,听者如云原来只是按时计件收费的水军,穿着粉客的马甲。网络经济时代,客文化正在不可避免地迅速商业化。(半方)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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