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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实施意见 明确提出实行海陆环保一体化
http://wmf.fjsen.com 2011-01-28 08: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实行海陆环保一体化

近岸海域环境保护需要多部门共同合作。然而长期以来,环保部门负责陆上环保、海洋部门负责海上环保,两项职能未实现无缝对接,导致陆源排放造成的近岸海域污染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

此次《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责任,要求海洋与渔业、环保等部门实行海陆环保一体化,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对监视监测中发现的超标排污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分工开展调查处理和整治。

今后,沿海各市、县(区)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陆源污染物排海控制和治理,确定氮磷营养盐、COD、石油类和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目标;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负责陆源污染监管,福建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局负责监控海上污染源,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涉海项目管理,形成“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的海洋环保新格局。

同时,《实施意见》将去年我省在国内率先实行的环保“一岗双责”制度(对各级政府和40多个省直部门环保监督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并将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作为对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评价依据及提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延伸至近岸海域环保,沿海各级政府每年应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入海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这说明,各级政府、部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分工,负起防范近岸污染的责任。民众有权举报、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设海洋环保执法、监测、应急队伍。”李涛说。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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