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从今年起将每年筹措亿元 用于救助重病患者
【政策早知道】
设医疗救助金 大病补助
记者从会上获悉,省级财政从今年起每年筹集1亿元专项资金,与红十字会的社会募捐资金一起,建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金”。救助对象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这些人群在享受医保和医疗救助之后,对自付部分再进行补助。今年主要对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等进行救助。
医保补助提高至200元/人·年
会议透露,2011年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将从现有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全省各级财政需投入资金53.96亿元,比上年增长67%。随着资助标准提高,将加大大病补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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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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