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热议医疗救助体系:实行医前或医中救助
我省将建立
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
记者昨日从省医改办获悉,2011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将筹集1亿元专项资金,与红十字会的社会募捐资金一起统筹使用,建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
救助对象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对上述人群在享受政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之后的自付部分进行补助,救助病种将逐步扩大覆盖面,今年主要对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等进行救助。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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