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强暴法律很无奈 多数无法治罪或赔偿了事
保护男孩迫在眉睫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巨东红:目前我们对强奸罪的认定,过分强调性别的区别,保护的群体就是女性。其实男性的性安全也应该受到保护,尤其是未成年男性的性安全。
例如,强奸男性幼童的事,这几年在一些城市、乡村都有发生,甚至有一小部分人,就是有这样的癖好。有些人就是明目张胆地在钻法律的空子,因为他们的违法成本比较低。那些被强奸的男童,他们身心受到的伤害,不会比女性少,但正是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很多受害者都是忍气吞声,或是得到一点经济赔偿,就息事宁人。
这几年,学界也一直在讨论这个问题,但国家立法还没有引起重视,我们没有办法依法去处罚这些行为不当者,只能去找一些边缘的、可以套得上的罪名,这实际上也就是纵容了对男性的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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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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