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强暴法律很无奈 多数无法治罪或赔偿了事

东南网-海峡导报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陈捷 陈洋钦 曾毓慧/文 刘奎宁/图)12岁的小学生小勇(化名)独自路过小巷时,被初二男生小木(化名)劫财30元。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名初二男生竟将小学生给强暴了。日前,厦门某区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而且缓刑5年。
据了解,男人对男人强行发生性行为,如何定性,如何定罪,一直是我国法律的漏洞、盲点,因此,法官也很难以强奸罪惩罚此类罪犯。对此,有网友担心:“如果罪犯强奸了受害人,但没有抢劫,那怎么办?难道任他逍遥法外?”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男性被同性强奸的案例,虽然不多,但件件令人咋舌,而且大多数处理结果是“无法治罪,赔钱了事,甚至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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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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