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四城区救助对象10月份每人补助25元 11月55元
上两个月物价上涨,已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标准。为此,福州市决定向除马尾区外的四城区两万多名低保人员等发放补助。据悉,10月份每人补助金额为25元,11月份每人补助金额为55元。
市政府昨日召开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物价局汇报的《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后,当物价上涨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福州市将每2个月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规定补助。
11月份,福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暂时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结合食品类消费品价格指数(未实行低收入价格指数之前)作为衡量指标,确定启动联动机制的标准。
按照规定,当CPI同比涨幅达到3%、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每人每月补助10元;之后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每人每月增加补助5元。当CPI未达到3%、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在6%以上时,每人每月补助10元。
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0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4.1%、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上涨9.9%;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5.6%、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5.1%。从数据上看,这两个月的市区价格指数均已触发联动机制启动的条件。
为此,福州市决定发放补助。具体金额按相关规定推算,10月份每人补助金额为25元,11月份每人补助金额为55元。据统计,四城区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有2万多人,包括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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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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