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收受巨额贿赂还好意思说“没湿鞋”?
果真如此,当然是好了,谁也不愿意让一个人见人敬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成为人见人恨的贪官、阶下囚。然而,正所谓“事实胜于雄辩”,起诉书称,陈昭方于1999年至2009年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分管后勤、基建、财务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157.9万元人民币、1.6万美元、价值34.6725万元人民币的别克商务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5725万元。公诉人当庭摘要出示了相关证据,请求法庭对陈昭方以受贿罪处刑。但陈昭方在辩护中,全部否认了这些指控。
收受如此巨额贿赂,竟然敢称“没湿鞋”,真是一个“见到棺材都不落泪”的主,让人又可气又可笑。试想,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陈昭方手中没有权力,谁会给陈昭方这么多钱?给陈昭方钱就是为了让陈昭方给他谋取更大的利益,就是想通过陈昭方捞取更多的好处。这些,普通百姓都心知肚明的大道理,作为一个武汉大学的常务副校长,陈昭方不可能不明白、不清楚自己的鞋子湿没湿?之所以如此,其实与许多贪官在法庭上的表现如出一辙,无非就是想要避开事实,想钻法律的空子,最大限度地为自己减刑。
但是,法律是公正无情的。行贿终归是行贿,受贿始终是受贿,只要拿权力作交易,不管采用何种形式,都是违法犯罪的,最终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所以,即便是陈昭方机关算尽,终究逃不掉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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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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