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收受巨额贿赂还好意思说“没湿鞋”?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4日,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涉嫌受贿一案在湖北荆州中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当庭出示相关证据,请求对陈昭方以受贿罪处刑。陈昭方在辩护中全部否认指控,声称自己“常在河边走,就是没湿鞋”。
我们都知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是民间的一句俗语,它所含的寓意很简单,一目了然。经常在河边走路哪有鞋子不沾泥带水的,而要想不湿鞋,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到河边,或远离河边。如果一旦不小心把鞋子弄湿了,唯一的办法也是快点到阳光下晒干。其实,为官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
记得有一则寓言更能说明问题:一位轿夫穿着一双新鞋进城,刚开始的时候,这位轿夫小心翼翼的,时时在意,步步留心,生怕弄脏了新鞋。后来,一分心踩进了水坑,弄湿了一只新鞋。于是,他便高一脚、低一脚地踩过去,再也无所顾忌了。
应该承认,陈昭方在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时,的确想一心一意做好官、做清官。但随着职位的上升,权力的增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慢慢侵蚀了灵魂,最终走上犯罪之路,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陈昭方竟然声称自己“常在河边走,就是没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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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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