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指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虽然对于幸福指数还没有统一的界定和标准,但是,党委政府和学界都认为,它的提出鲜明地折射出发展价值观的变迁历程,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人的发展目标的协调统一,发展目标从传统的单纯追求单向度的物质生产力,开始转到开始关注包括幸福指数在内的多维度的人文社会环境指标,以人为本开始真正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我省有关专家认为,省委提出要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是充分考虑了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民众幸福度的协调与统一,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利益追求,更好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十二五”期间,应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强省与富民的有机统一。通过收入分配改革等一系列举措来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坚持民生优先,集中新增财力优先保障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护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幸福指数还具有实践意义。幸福指数可以作为衡量社会全面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指标,它可以弥补GDP指标只考察发展速度的不足;幸福指数可以作为监测社会良性运转的重要指标,防止物质财富迅速积累的同时出现整体性的价值迷失和精神空虚,防止因发展中的种种不平衡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幸福指数可以成为社会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起到“指示器”、“晴雨表”和“预警器”的作用。
江夏学院副院长叶文振教授建议,要加快在决策中建立一个引导机制,并尽快制定一套关于幸福指数的统计与评估方案,在“十二五”规划中充分强调并体现幸福指数的发展理念,确保幸福感提升与经济发展同步,提升我省幸福指数综合水平。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