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初现都市“贫民窟”隐患 位偏质劣配套少
http://wmf.fjsen.com 2010-12-10 08: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贫民窟”的新标准
联合国人类居住署将贫民窟定义为: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之高密度人口聚居区。当大量人口从农村聚集到城市时,占据了无人的空地,在上面盖住宅,并配套建起简易的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马路、下水道、供水供电线路等。
贫民窟正在迅速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贫困的显著表现。住房所有权的安排也各有不同。在所有的贫民窟,建筑从最简易的窝棚到永久性的建筑一应俱全,有的房子的状况甚至好到让人惊奇。其中有不少贫民窟缺少净水、电力、卫生设施和其他基本服务。新中国成立前上海有数量众多的棚户区,污水四溢、易滋生传染病。
然而在今天的中国随着保障房建设的逐步完善,业内专家做出了相应的补充,具体而言,高密度的居住环境、周边缺乏良好的绿化设施、交通设施和社区建设,都已经成为了现阶段都市“贫民窟”的新苗头。
客观上来看,贫民窟很难根绝。有学者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类国家可以消除贫民窟,一类是经济足够发达同时社会福利足够优裕,还需要一个有如世外桃源般简单单纯的社会状况,目前只有北欧的挪威、瑞典诸国可以达到;其二便是所有权力都归政府,政府控制一切,所以贫民窟产生的一切因素都可以由政府的计划经济下的宏观调控消除掉,只需要严格控制人口流动,禁止农民进城。换句话说,共同富裕了,即不存在贫穷,共同贫穷了也无所谓贫穷。两端对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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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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