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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年淋漓鲜血拷问官员酒驾
http://wmf.fjsen.com 2010-12-09 09:16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7月5日凌晨,吉林市龙潭区某政协委员醉酒驾车撞死3名晨练者后逃逸;8月2日晚,山东菏泽鄄城县人事局某领导酒后驾驶连撞11人;10月5日晚,广西临桂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某酒驾肇事逃逸,致1人重伤;10月20日陕西华阴市检察院一科长朱军酒后驾驶撞伤群众,下车后问“我没把你撞死吧”;11月7日,陕西安塞县建华镇武装部部长许制进酒后驾车,连撞6人,致1死2重伤……

“官员酒驾”之缘由,大概在这三个字身上可以找到答案:官、酒、驾。官风不正。一些官员开惯霸王车、特权车,不守规矩,不怕执罚,不知交通法规是何物。酒风不正。官场酒风炽烈,一些官员“革命小酒天天喝”,喝完酒还逞能,照样驾车驰骋。车风不正。公车泛滥成灾是当今社会奇观,大小官员争相购买座驾,不管够不够级别。许多官员为个人方便,喜欢撇开司机,亲自驾驶公车。三种陋习在某一时空因缘和合,便把车祸这个魔鬼放出笼子,制造出一幕幕人间悲剧。

官员酒驾频发,根本上还是治理失灵,管束失效。要说管理层不知道官员酒驾之危害也不尽然,禁止酒后驾驶、超编购车、公车私用等等相关纪律可谓叠床架屋,可是,和廉政规定一样,诸多禁令终因执行力问题而知易行难,无从实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治理“酒驾”以来,犯事官员受到严厉处分的并不多见,一些当时被杀鸡儆猴的肇事官员,最终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静悄悄地官复原职。如此护短,官员酒驾之风焉能刹住?

去年,轰动全国的“孙伟铭案”,孙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一审判处死刑,终审判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印发“通知”,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假使,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官员们还敢酒驾吗?河南洛阳“12·5”案怎么判,我们拭目以待。(社评)

责任编辑: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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