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是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的故里,近两年来,南靖县把争创省级优秀旅游县活动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载体来抓,真抓实干,强化措施,于今年11月高分通过省级优秀旅游县考评验收。其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创优”工作保障
为确保“创优”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积极从思想、组织、机制、经费等方面为“创优”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1、提升认识,强化思想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县人大会上提出了把“打造生态旅游名县和新型工业强县”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把“创优”工作作为推动“生态旅游名县”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了全县上下对“创优”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创优”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2、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各套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创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县人大、县政协把“创优”工作列入专题视察内容,助推了“创优”工作深入开展。县纪委、监察局把“创优”工作列为督查工作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一督到底,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创优”工作形成了党政重视、人人参与、层层落实的良好格局,为“创优”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3、落实责任,强化机制保障。“创优”标准共有17方面280多个项目,涉及各镇(区)和40多个县直部门,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南靖县“创优”工作方案》、《“创优”工作任务分解表》《南靖县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加强对“创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缓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效能告诫;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4、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在每年都足额拨付旅游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每年筹措1000多万元,作为旅游对外宣传和营销的经费;每年拨付3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等;另外,还追拨120万元作为优秀旅游县争创工作专项经费,有效保障了“创优”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