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中央文明办公布全国公共文明指数
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
本刊讯 10月26日,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2010年全国117个城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的通报〉和〈关于2010年全国117个城市(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的通报〉的通知》。我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五个城市成绩如下:
在公共文明指数方面,在全国30个参评省会(或副省级城市)中,我省厦门市总分95.89,位居第1名,福州市总分80.89,位居第11名;在全国79个参评的地级市中,三明市总分72.92,位居第48名,漳州市总分71.39,位居第51名,泉州市总分58.22,位居第74名。
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在全国30个参评的省会(或副省级城市)中,我省厦门市总分96.33,位居第5名分,福州市总分91.19,位居第11名;在全国79个参评的地级市中,我省漳州市总分85.38,位居第36名,三明市总分84.79,位居第38名,泉州市总分75.19,位居第58名。
据悉,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包括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行动、公共关系、重点工作五个方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包括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三结合”原则、扎实开展主题活动、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深入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未成年人文明行为五个方面。本次测评工作于今年7月至9月同时进行,由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独立组织实施。测评工作采取实地暗访、问卷调查和材料审核三种形式。调查人员深入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居民社区、商业街、公园、广场、车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及网吧、游戏厅、校园周边等场所进行暗访,对城市环境、秩序和市民行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推进文化环保工程和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情况;采取抽样方法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居民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请他们对市民行为和社会文化环境进行评价。材料审核主要是考察受评城市落实中央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尤其是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情况。各测评组严格按照测评工作规程和要求统一进行测评,测评工作严谨规范、科学有序、客观公正,具有很强的可比性、权威性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