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委文明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打响文明创建品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几年来,永安市委文明办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坚持一手抓创建、一手抓信息宣传,促使信息宣传工作上水平、见成效。通过强化信息报送、道德模范和各类先进的培育评选表彰,对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主抓信息宣传工作,要求各科室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在硬件设施方面向信息宣传工作倾斜,在办公自动化建设时,优先考虑信息工作的需要,给每一位干部配一台办公电脑和一台数码照像机,确保信息传输的快捷畅通。
制定了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信息宣传工作管理部门,确定每年信息宣传工作的任务,严格了信息宣传工作纪律。要求各级文明单位每月至少向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主办的“魅力永安”网投(网址:http://222.78.185.50:89)稿一篇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信息;要积极推荐本单位典型人物参与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榜”或“福建好人榜”的评选;有关单位每年必须开展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典型人物的评选活动,重点弘扬我市在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模范人物,如“十佳文明(乡、镇、居)民,对于“十佳”要求细化分类,如志愿服务、敬业创业、孝老敬亲、诚实守信、创先争优、慈善爱心、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重点的培育各类先进人物。
建立了信息宣传员队伍和奖励办法。建立一支由各级文明单位组成的文明单位信息宣传员队伍,并制定了奖励标准,对已发表的信息宣传稿件给予一定的奖励:1、每届能够挖掘培育出一名全国道德模范,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2、每届能够挖掘培育出一名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或福建省道德模范或“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一次性给予奖励5千元;3、每届能够挖掘培育出一名福建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给予奖励3千元;4、每届能够挖掘培育出一名三明市道德模范或能够挖掘培育出一名“中国好人榜”或“感动福建”年度人物,一次性给予奖励2千元;5、每届能够挖掘培育出一名三明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或三明市“十佳文明市民”或能够挖掘培育出一名“福建好人榜”,一次性给予奖励1千元;6、每届能够挖掘培育出一名“十佳文明市民”或三明市“十佳文明市民”提名奖;一次性给予奖励500元:7、每年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典型人物评选活动(不超过10名),每名给予奖励100元。8、凡被三明市委文明办主办的《文明纵横》《创建工作交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采用的,每篇给予50元奖励;9、凡被省委文明办主办的《动态与研究》《海西志愿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采用的,每篇给予300元奖励;10、凡被中央文明办主办的“中国文明网”网站采用的,每篇给予500元。
到目前为止,今年发表在各级《文明风》网站、报刊、杂志的文章已达到3000多(则)篇。
(永安市委文明办 上官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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