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20期]《动态与研究》
http://wmf.fjsen.com 2010-11-01 15:38:57 来源:文明风
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揭晓
本刊讯 根据省文明委部署,今年5月,省文明办组织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和省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成员对全省市(县、区)进行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日前,测评结果揭晓,并在福建省文明风网站公布。各地得分顺序依次如下(详见http://wmf.fjsen.com):
1.设区市:厦门市、福州市、泉州市、三明市、漳州市、龙岩市、莆田市、南平市、宁德市
2.县级市:晋江市、石狮市、福清市、南安市、长乐市、邵武市、永安市、武夷山市、建阳市、漳平市、福安市、建瓯市、龙海市、福鼎市
3.城区:思明区、湖里区、鼓楼区、台江区、鲤城区、集美区、丰泽区、海沧区、晋安区、芗城区、涵江区、洛江区、马尾区、仓山区、泉港区、城厢区、新罗区、同安区、梅列区、翔安区、蕉城区、龙文区、三元区、延平区、荔城区、秀屿区
4.县城:德化县、永春县、惠安县、长泰县、连江县、安溪县、云霄县、罗源县、闽侯县、沙 县、浦城县、松溪县、光泽县、清流县、南靖县、永泰县、将乐县、泰宁县、平潭县、尤溪县、连城县、武平县、华安县、明溪县、建宁县、诏安县、东山县、闽清县、宁化县、柘荣县、永定县、漳浦县、古田县、长汀县、顺昌县、霞浦县、上杭县、仙游县、大田县、屏南县、周宁县、政和县、寿宁县、平和县
据悉,本次测评在我省尚属首次,将原来文明城市(县城、区)创建工作年度初评、届中考评和届终总评改为每年一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届终总评,大大简化了程序,突出了对小型餐馆、农贸市场和网吧管理等涉及民生问题的考查。同时,通过随机抽样实地考察并填写相关数据的方式进行评估,进一步增强了操作性,确保了基础数据的真实性,提高了测评工作的公信度。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