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均贫”到“重富”
第三个观念是义利观。中国长期以来,财富的来源主要是两个,即所谓的“耕读”。耕就是农业生产,读就是通过科举做官,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就是这个意思。古代一个家庭被称为“耕读传家”,就不得了。中国古代商人要么非常低调,要么就结交官府,到了清朝时就买一个候补道台做做。很多商人即使赚了钱,也千方百计要让自己的子女回归到儒,培养他们念书,或者想办法买一个官做做。
传统中国其实是没有真正的私有财产的,这一点大家好像都有误解。中国历代都是“权力所有制”,所有财产都是属于皇帝的,所有的大臣、所有的老百姓,都不过是为皇帝管理资产,皇帝可以随时剥夺。皇帝剥夺财产,是不需要讲什么道理的,只要一道命令就可以。传统中国从来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汉朝时每年财政收入分三份,一份是政府开支,一份用于皇帝家族的开支,还有一份最荒唐,给皇帝造陵墓,做皇帝第一件事是先修墓把老皇帝葬掉,还有给自己修墓。
中国历代所谓的“均贫富”,其实都是“均贫”,富是均不了的,因为富的基础就是权力。要均贫富,就是打土豪分田地,打下来然后分掉,但是同时也造成了社会很大的破坏。而且一旦真正掌握了政权,政策马上改变了,如果真的坐了天下,不纳粮,统治者吃什么呢?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首先提出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如果不是开了这个门,纠正了对财富的观念,能有今天这样的情况吗?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确是带来了不少社会的弊病,但是今天我们还是应该肯定,一个政府能够把富民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采取了措施,使它真正地富起来,这是了不起的。
为什么其他国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其实基督教的伦理,原来也有这样的问题,但是新教的伦理就通过对教义新的解释,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说你富裕,不仅是你自己的事,而且是荣耀上帝的事,这是为上帝增光。通过正当的手段致富,上帝也有面子。同时又告诉你,富了之后,应该做慈善、社会公益等等,所以你们的富是堂堂正正的。
根据新教伦理的解释,富说明你有能力,是上帝眷顾你,你也是在荣耀上帝,只要你信上帝就能富,富是光荣的。而中国在义利观上长期是对立的,你要讲义就不能讲利,富了就是为富不仁。我们说富是光荣的,如果不是改革开放,这话能说吗?多少年来我们灌输的,就是把很多优良的品质和贫穷联系在一起,好像富了就没有优良的品质了,如“饱暖思淫欲”之类的谚语就说明这一点。
总而言之,我觉得中国人的现代化,除了个人的努力,的确还有群体性的提升。不一定是看整个国民,离开了特殊情况,奢谈国民性是不妥当的,但是如果我们把群体性的这些问题联系中国的现代化,我想改革开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开端,我们在天下观、伦理观、义利观等方面的进步已经到了前人所没有到达的高度,我想今后的前途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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