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 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将组建
东南网-海峡导报10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芹)《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日前正式出炉。根据方案,福建省将把目前分散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运管机构、港航管理机构及地方海事机构中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政、航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等六个方面的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统一交由新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该方案明确,在省、市、县三级分别组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分别承担辖区内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其中,省设“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交通综合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督促指导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和受委托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设区市设支队,县(市)设大队,分别作为省、市、县(市)交通行政管理机构的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福建将撤销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及所属的16个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在每个设区市设立1个高速公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承担辖区内高速公路路政和运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辖路段的高速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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