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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烟车"上路处罚:公车罚1000元私车罚50元
http://wmf.fjsen.com 2010-10-20 10:19  王金植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黑烟车”上路处罚金额明确,如果“黑烟车”上路行驶被查扣的,车是单位的,处罚单位1000元;车是个人的,处罚个人50元。

“处罚由市环保局执行。”市机动车冒黑烟整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处罚金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的。“黑烟车”上路行驶被查到了,若车辆属单位的,就处罚单位,若车辆属个人的,就处罚个人。处罚决定书由市环保局当场开具,被处罚者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加处罚款。

据介绍,被处罚者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当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省环保厅等单位申请复议,或者在十五日内直接向丰泽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市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黑烟车’上路首次被查不给予罚款。”该负责人说,“黑烟车”首次被查的,由市环保局下达《尾气超标排放限期整改治理通知单》,限其在十五日内进行尾气排放治理;经复检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可再上路行驶。对未在限制期限内整改的,给予罚款。在限制的期限内不整改仍上路行驶的,要罚款。整改之后,经复检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上路行驶了,过了一段时间仍冒黑烟再次被查的,仍要罚款。

据介绍,在“黑烟车”的集中整治阶段,有关部门采取定点监测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黑烟车”。“黑烟车”被查的,除了罚款之外,交警部门还将暂扣行驶证,如有中心市区通行证的,还要暂扣中心市区通行证。如果属营运车辆的,由交通道路运政部门暂扣“道路运输证”。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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