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重点播报 > 正文
石狮"村官"统一工资标准 大学生"村官"待遇提升
http://wmf.fjsen.com 2010-10-19 09:3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华健) 为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更透明,石狮市政府发布了全市首个村干部工资标准,以及村(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了解到,标准实施后,从事村务专职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待遇将获得提升。

根据石狮《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意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月工资每人1100元,其他村级“两委”干部每人每月700元,由石狮市财政承担;绩效工资方面,村级主干和其他村级“两委”干部每人每月300元,由各镇财政承担。同时,农民技术员、国土规划协管员、文化协管员、物价员、安全员等村务兼职人员的职责整合后,统一由大学生村务专职工作者和在村任职的省选聘生承担,并提高他们的工资补贴至每月2000元,由石狮市财政核发。

此外,还将建立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制度,破解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难题。参照2009年村级组织换届有关规定,按照常住人口数和常住户数分别对农村、社区规模进行分类:常住人口1500人以下的农村和常住户数1000户以下的社区为第一类;常住人口1501人至3000人的农村和常住户数1001户至2000户的社区为第二类;常住人口3001人至5000人的农村和常住户数2001户至3000户的社区为第三类;常住人口超过5000人的农村和常住户数超过3000户的社区为第四类。

市财政对村(社区)办公经费及其他必要支出按类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标准分别为:第一类8万元、第二类9万元、第三类10万元、第四类11万元。镇财政对所辖的每个村(社区),统一补助3万元。


责任编辑:徐嵘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