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美好未来
http://wmf.fjsen.com 2010-10-14 08:3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虽然申遗成功了,名气有了,关注度有了,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可以期许的未来却依然模糊。中国社科院专家朝戈金用“四重四轻”概括其中的问题: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利用,轻深入研究;重经济效益,轻文化内涵;重一时举措,轻长期规划。目前,我国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尚未出台。而早在上世纪50年代,日本就颁布了《文化财产保护法》;60年代,韩国颁布了《文化财产保护法》;法国、突尼斯、巴西等国也在相关法律中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的长期缺位正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软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将50多年来我国对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的成功经验和好做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立法保护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木卡姆保护中的职责,与此同时也提高了全社会保护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公民意识。《条例》不仅对木卡姆艺术本体进行保护,还同样关注了木卡姆的社会生态环境,它的颁行无疑具有标本意义。木卡姆这颗“丝路明珠”,在法律的呵护下,将熠熠生辉。木卡姆的美好未来,展现在了世人的面前。
诚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应有的责任,而首当其冲的便是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审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可谓应运而生。我们期待着这部法律的尽快通过和实施。同时,地方法规建设也应继续推进,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到一个更加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之中。 (柳 霞)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0-09-29香河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 2010-09-16闽公布第2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 2010-08-24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
- 2010-08-01少林寺塔林等"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获选世界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