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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http://wmf.fjsen.com 2010-10-12 14:5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综合配套 完善服务

老有所养,是中国人自古即寄予的美好理想。 随着居家养老试点的全面铺开,如何让居家养老更加规范开展,各界提出了许多建议。

农工党泉州市委员会曾建议,采取志愿者与聘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居家养老中心与社区卫生机构紧密协作,为老人们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应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还要把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则认为,要建成合理分布的健身娱乐中心、体育场馆、市民活动广场等。同时逐步向老年朋友开放已有的健身场所,全面优化老年人的健身环境,为老年朋友的自我保健活动提供硬软件支持。

针对居家养老的实际情况,泉州市也提出逐步完善的措施。今后,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可获得有关用地、用水、用电、用气以及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相关项目的财政补贴,并且凭服务券向社区管理机构结算。

泉州市还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构建居家养老“十分钟”服务圈,支持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上门服务巡查,开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活动,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力争在2012年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网络。

今后,各地政府应为年满70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本市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五保老人和革命“五老”人员提供无偿服务,无偿服务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240元。为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本市低收入老人或年满80周岁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本市独居老人提供低偿服务,低偿服务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120元。政府补贴通过购买服务券的形式予以支付。提供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可凭服务券向社区管理机构结算。

各县(市、区)政府应建立起持续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民办养老服务组织在适用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上与公办老年服务组织享受同等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以及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将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入手,构筑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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