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委考评组到将乐县考评省、市级精神文明
文明风9月30日讯 9月23日开始,以市委文明办副主任王大俊为组长的考评组一行到将乐县考评省、市级精神文明各类先进,共考评了检察院、高唐常源村四中等13个单位(社区、村、校)。考评用“三法”:一是单位自查。各单位、村镇、学校、社区按照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省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村镇) 届中复查暨创建第十一届省、市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村镇)申报和初评工作的通知》 (明指导办〔2010〕25号)的要求,总结2009年以来,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村镇)创建活动中,有何新规划、新机制、新特色、新做法和新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自查报告,客观进行自评打分,届中复查对象认真填写《全国文明单位、村镇(含先进单位)和福建省第十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查表》。二是实地考评。对各单位、村镇、学校、社区采取听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三是部门审查。县委文明办完成对所有被考评对象的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协审,被“一票否决”的不再列为考评对象。考评工作于9月25日结束,考评组对该县各级各级精神文明各类先进创建工作给予积极评价,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将乐县文明办李祖发)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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