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开始福建家庭贫困高中生每年可获资助1500元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杨文)昨日,省财政厅对外发布消息称:今秋开始我省家庭贫困的高中生每年可获政府资助1500元。根据中央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扩大到城市家庭困难学生的要求,我省确定贫困生资助面占普高在校生的10%,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占在校城市学生的5%。
据了解,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此次根据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今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建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明确资助面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我省现已确定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教育公平,依照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我省现也确定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在校城市学生的5%,具体免学费标准、免学费资金补助方式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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