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整治"两车"乱停放 电动车也会被"抄牌"
昨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对市区一些主干道的“两车”停放情况进行检查。
上午9时30分许,在津泰路一数码影相店门前,一辆超标电摩横放在店前,挡住过往行人的路。而距离店门不到1米就有一处停放点。执法人员当即对车主开出处罚单,处10元罚款,并要求车主将车停到边上的指定停放点。
就在距离数码影相店不到5米远处,一名车主将电动车停在店门前充电,受到了同样的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还巡查了八一七路、五一路等主干道,劝导、纠正市民乱停车行为。在台江区,包括后洲街道、新港街道等10个街道,还专门设立了两车停放专项整治执法点,负责分发相关宣传材料及受理“两车”乱停放处罚。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市容处叶连声副处长表示,将重点打击在商店门口充电、横放车辆、挤占盲道等随意乱停车行为。一旦发现,城管执法人员将根据规定,对自行车、电动车责任人罚款10元,摩托车一律罚款50元。无人在场或拒不接受处罚的,将车辆搬离,统一集中到指定地点,由辖区执法局处理。
据了解,近来,交警部门新划了1147个两车停放点,目前福州的两车停放点有近2000个,每条主干道上,几乎每隔数十米,就有一个停放点,其中还有部分是有人看管的代管点。
“接下来,执法人员还会加大处罚力度。”叶副处长说。此外,城管执法人员还将实行定岗定员包干制度,对福州市区“两纵两横”路段(即八一七路、五四路、古田路、杨桥中路等路段)进行反复巡查,重点巡查早、中、晚空当时段的“两车”停放秩序,直至凌晨1时下班。
(东南快报记者 林春长/文 陆乙鑫/图 通讯员 许流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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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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