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保安将有考核机制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日讯(本网记者 叶琦)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要建立保安员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安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对行为不良、工作不称职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保安员,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调整、解聘;对维护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作出贡献的保安员,应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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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将建信息资料档案
工资待遇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合格者应解聘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日讯(本网记者 林芹)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管理,落实好保安员工资待遇。开学初,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县级教育部门须对辖区内保安员配备的基本情况逐校逐人登记造册,建立信息资料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保安员的工资待遇要按时足额发放。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主体责任意识。主动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抓好学校保安员的选配和工资待遇的落实工作。
还将建立保安员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安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对于行为不良、工作不称职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保安员,将及时予以批评教育、调整、解聘;对维护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作出贡献的保安员,应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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