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1.4万多人受惠低保制度 残疾人有公益岗位
http://wmf.fjsen.com 2010-08-23 08:09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早在1995年1月1日,福州市就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全国实施此制度的仅6个城市。1998年,福州市农村低保也随之实施。如今,全市受惠城乡低保制度的困难群众已达5.4万多户11.4万多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万多户2.2万多人,农村低保对象近4.4万户9.2万多人。
今年上半年,福州市发放城市低保金2393.78万元,人均月补差额174.93元;发放农村低保金4022万元,人均月补差额70.70元。低保金虽不多,但是为全社会最困难的群众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近年来,福州市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与之相衔接的包括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社会救助制度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改善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生活。
3707户低保户实现“住房梦”
“终于告别了3人挤17平方米木屋的日子,感谢政府!”对刚入住几天的新家,低保户李飞山很满意。
本月初,李飞山如愿搬进了廉租房——福湾台屿小区5号楼229室,这是一套3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新房,房子虽不大,但干净、明亮,租金每月不到100元。
搬迁前,李飞山与女儿一直“蜗居”在仓山麦顶小学对面的一个破旧小木屋里,面积不足17平方米,没有厨房,也没有卫生间。李飞山说,女儿小的时候,一家三口挤一块睡还可以,但长大后就不行了,于是他在房子中间拉上一道帘子,两边摆放两张床,就变成“两居室”了。“那时最怕下雨天,用‘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来形容很贴切的。”李飞山说。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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