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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占用盲道最高罚3万 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责
http://wmf.fjsen.com 2010-08-20 08: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0日讯(本网记者 薛辉)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9月16日起正式实施《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对于擅自损坏、占用无障碍设施的,由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个人,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办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对于不按照有关规范设计无障碍设施的施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作出施工许可决定;对无障碍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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