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门前三包”不落实 最高罚款5000元
http://wmf.fjsen.com 2010-08-19 08:43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5.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办法》?
答:市市容局将于近期组织区、街道(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工作。同时,将组织区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专门管理机构的“门前三包”管理单位于9月底前与沿街的单位和个人重新签订新版的“门前三包”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门前三包”的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10月1日起,组织市、区执法人员对“门前三包” 责任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违反《办法》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福州日报记者)
![]() |
责任编辑:陈楠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