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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民“被弃奖”呼唤彩票兑奖期限延长
http://wmf.fjsen.com 2010-08-18 09:39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6月17日,福利彩票双色球第2010069期全国中出两注一等奖,单注奖金1000万元,其中一注中奖彩票出自江苏昆山千灯镇投注站。然而两个月过去了,这笔奖金始终无人领取。8月16日24时,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蒋卓平宣布该奖为“弃奖”,奖金进入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8月17日《扬子晚报》)

这是我国彩票历史上最大的“弃奖”,超过了2009年12月武汉市917万元的“弃奖”纪录。我们无从知道这位中奖彩民为何没来领奖,但按常理推测,他并不是主动“弃奖”,而是“被弃奖”──不知道自己中奖从而错过了兑奖期限。事实上,为了寻找这位大奖得主,江苏省和苏州市福彩中心可谓煞费苦心,在街头悬挂中奖横幅,在媒体上发布“寻人启事”,甚至悬赏10万元寻找知情人。但是,这一切努力都抵不过那一条刻板的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众所周知,60天兑奖期限是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此前,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兑奖期限仅分别为30天、28天,以致“被弃奖”的事情频频发生,甚至有错过大奖的彩民将体彩中心告上法庭。当然,兑奖总得有个期限,彩民也须遵守相关约定,问题是,60天兑奖期限是否合理,该不该进一步延长?

以江苏省为例,2006年,江苏福彩各类玩法的“弃奖”为1802多万元,2007年为1682多万元,2008年为2482多万元,2009年为3118多万元。4年间,江苏省彩民将9000多万元福彩奖金“丢弃”了。出现这么多“弃奖”,也从一个侧面表明60天的兑奖期限太短。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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