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纪委监察局就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发出通知
泉州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就严格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管理发出通知,重申禁止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格禁止公车私用,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私驾公车经查属实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禁止违规驾驶公车,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利用职权长期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的公务用车。严格审批程序,政法、“110”联动单位等特殊行业的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后方可驾驶。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办理应急公务中,确需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的(应具备驾驶资格),可不受报批限制,但应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严禁动用公务用车参与公务以外的活动,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管理。严格管理驾驶员,严禁擅自借给第二人驾驶。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强化内部监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已有举报平台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驾驶公务用车、公车私用及酒后驾车等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酒后驾驶公务用车的案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重追究其纪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一律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单位个人私驾公车被查处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将不定期对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金婷 |
- 2009-04-22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廉政教育活动
- 2008-01-21一老人子女七人却孤苦离世 不孝子女受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