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道德之花盛开明溪大地明溪县开展群众性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综述
http://wmf.fjsen.com 2010-08-03 15:53 来源:明溪县委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明溪县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部署,以“好人建设”和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并坚持以先进典型为引导,形成了风正气顺的社会环境。涌现出了中国好人3人,福建好人2人,感动福建十大人物1名,入选省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1名,市首届道德模范1名,县级道德模范18名。
一、坚持以道德模范评选和好人建设为载体,努力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素质是一个老课题,明溪县在实践中按照老题新解,新题巧解,一题多解的工作思路,坚持把评选道德模范、好人建设作为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载体。2007年,县文明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明溪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道德模范评选,经过基层推荐、党委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表彰等方式,共评选出柴裕财、赖细香为代表的10位明溪县首届道德模范,并于2007年9月20日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期间,隆重召开了全县首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通过组建道德模范报告团,下基层巡讲、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迅速在全县兴起争当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的热潮,2009年研究下发了《明溪县道德模范评选办法》,明确每两年评选一届县级道德模范,每月开展一次好人推荐评议,把评选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好人建设长期开展下去,并于当年开展了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推出了胡坊镇朱南村党支部书记丁绍文热心为民、热心农村公路建设的姜国材等8名县第二届道德模范,,继2008年柴裕财入选中国好人榜后,2009年先后推荐评议10位好人上报市委文明办,2009年,赖细香、柴建英入选中国好人榜,黄金凤、姜国材入选福建好人榜,柴裕财入选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省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市首届道德模范。
责任编辑:徐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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