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待解
这些担忧几乎一环扣一环,关涉整个慈善领域的权利规则。
本报记者获悉,经过与13家基金会的沟通,民政部建议其在选定项目清单后,将所筹款项悉数打入青海省三个专用账户,并出具项目规划和资金使用建议。
此后上千个项目的招投标等具体执行工作,则自然由青海方面负责。
是否能真正监督政府对资金项目的管理,目前仍存未知数。此中特殊者,则更显示出其他慈善组织面临的难题。
譬如,红十字总会尽管已将20多亿资金拨付至青海省红十字会,但由于总会与其天然关系,仍能掌握资金情况。“我们的底线是,每和青海省政府确定一个项目,我们才会责成青海省红会拨付这个项目的钱。”红十字总会救灾部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在5、6月进行的部省商讨中,青海省政府曾提出,将所有善款均统汇到其民政厅账户,但同时参加会议的红十字总会、慈善总会表示疑议,最终定案汇缴账户时,加入了其青海省分会。
其他13家基金会则无法轻松以对。
“我们对资金的日常监管怎么办?”多位基金会救灾领域负责人称,慈善组织对项目的日常评估监督,与政府的事后专项资金审计,在做法上有巨大差异。
也有人称,青海省现在拿出的项目清单尚不具体,很难持续监督每一笔善款的流向,“最后可能又和财政资金混杂,怎么向捐赠人交代?”
许多负责人甚至流露出彷徨之色,“未来慈善组织到底做什么?灾难时帮助政府募款吗?”在现行法律中,中国政府主要在慈善组织注册和公益资金审计中施行管理职能,慈善组织在公募权、资金使用决策等权利上有明确的自主性。
在7月7日《办法》发布后,慈善研究领域与各家慈善组织间,已就相关法律、制度、治理领域展开多次对话。多位参与其中的业界学界人士均告诉本报记者,对善款汇缴在法理程序、长短期影响等方面,各方已有基本共识,并将情况与有关部门沟通。
在7月29日苏州的一次研讨会中,国务院法制办一位副主任称,“在慈善捐赠的管理和使用上,迫切需要通过慈善立法,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的行政干预慈善法律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和捐赠人权益的问题。”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0-08-01福州四级慈善网络逐步形成 募捐“业绩”跳跃增长
- 2010-07-28孟雁松:坚持做慈善 姚明很聪明
- 2010-07-27乱石堆里淘出一古碑 见证清代一项慈善事业
- 2010-07-23陈发树曝空口慈善秀 83亿捐款仅到帐1.6亿
- 2010-07-20赵洪俊书法作品展暨慈善捐助活动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