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热评 > 正文
幼儿园老师别拿孩子不当孩子
http://wmf.fjsen.com 2010-07-23 10:25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再看小怡受辱事件,可谓令人发指。幼儿期是充满活力的、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和可塑性的生命阶段,又是非常脆弱、非常容易被错误定向的时期。正因为如此,越应呵护儿童、尊重儿童。让小怡在众目睽睽之下脱光衣服,这分明是羞辱。《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本应充满爱心的幼儿园老师,竟然以如此恶劣的方式羞辱孩子,师道焉存,人道何在?

更让人忧心的是,一些老师根本不把羞辱或伤害孩子当作一件可怕的事情,总觉得对孩子犯罪好像不是违法犯罪。因此他们认为骂一骂、打一打孩子,没什么大不了。也因此,他们伤害孩子,羞辱孩子。让小怡脱光衣服的杨老师,根本就没认为这种做法是体罚。之所以有此观念,追本溯源,一方面固然与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社会心理有关。很多人阴暗的心理认为欺凌弱小付出的社会成本极低,常会有此下意识的行为,以获得快感。学者周国平曾指出:“我国幼儿教育的最大失误,就是没有把孩子当孩子。”此外,更应追问,那些对幼儿造成伤害的教师,有没有受到严厉问责?

对全社会而言,对教师侵害儿童这种行为,无论在社会心理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引起的重视程度是否足够?毕竟“时间是个玩跳棋的儿童,王权执掌在儿童手中。”孩子免予被侮辱和被损害,这个社会才会让人放心;孩子拥有明媚而健康的未来,这个社会和国家的未来才可期。(王石川 原题:幼儿园不应该是恐怖地带)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