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近海治污 五年投入8亿多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石检查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文明风7月21日讯 昨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朱明率领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莅石,开展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伟劲、泉州市政府副市长洪泽生,石狮市领导黄南康、丁东福、陈元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检查了黄金海岸海漂垃圾整治情况、锦尚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排放情况和石湖福建中油油品仓储公司码头污染防治及防溢油设施落实情况,并对我市有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从汇报会上获悉,自2006年泉州市把近海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列入市人大“法定作业”以来,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整治,以分年度立项目的方式,共实施近海治污项目85个,累计投入8.42亿元,其中财政投入3.47亿元、社会投入4.95亿元。
石狮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南康强调,石狮历来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但相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诉求还存在差距。我市将继续加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强对工业污染的监管,继续开展沟渠清淤整治,鼓励扶持一批低碳环保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指导重点污染源企业主动承担环保主体责任,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及全市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朱明指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开展近海治污工作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石狮市在此项工作上有亮点、有成效,希望石狮继续努力,把此项工作深入持续扎实地抓下去。(石狮市文明办)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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