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力度从优秀社区主干中考录公务员
社区办公用房纳入城市新建规划
《意见》指出,要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和城市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的投入,用于解决租借社区办公用房和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省社区办公用房平均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各级党委、政府、街道、社区居委会不得擅自改变社区办公用房的使用性质,不得用于出租创收或从事经营活动。
新建住宅小区须同步建造社区办公用房
城市新建及改建住宅小区、小城镇居民区的社区办公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划设计和土地出让合同要求,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设计、同步报建、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新建社区办公用房的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200平方米。
社区办公用房应位于社区中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临近出入口或小区干道。社区办公用房的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的房屋。若附建于住宅, 应位于建筑的一至二层,应有独立的出入口、楼梯间及公厕等。
老城区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应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积极采取置换、购买、新建等方法达到新建社区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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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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