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申请
集中重建由村委会统一申请
群众选择集中重建的,由村委会统一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审批;
选择分散重建的,由个人申请,经村、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搬迁点及其重建对象,由村委会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审批。
属“造福工程”搬迁的重建对象,按“造福工程”有关规定办理。
在房屋重建期间,投亲靠友的受灾群众可获当地政府适当补助临时过渡费;暂住在当地的学校、村部、敬老院等闲置房或租房的,各地政府将尽力予以协助,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处、有干净水喝、有伤病能及时得到救治。
重建选址
尽量靠近县城
每户占地面积不超100平方米
家园重建,对小家庭来说,意味着有了一个安全无忧的遮风挡雨居所,象征着一个全新、更好的就业、生活、就学环境。对各级政府来说,还是一个打造一批居住舒适、抗灾能力强、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现代新村,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契机。
据了解,各地重建选址将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由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负责,县级政府负责解决土地补偿费用并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对每个集中重建点补助5000元,用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方面,将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一次规划、逐步到位,为今后的新农村建设留有余地。
重建房屋建筑高度原则控制在两层半,个人自建房每户占地面积原则不宜超过100平方米;3人及以下原则不宜超过70平方米,4人及以上人口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在住户套型上,可参照省住建厅提供的宅基地70平方米和80平方米两种类型共7种户型建设方案或省建设厅及规划建设部门免费发放的村镇住宅通用图集。记者看到,这些由专家设计的建筑尊重闽南特色和传统风貌,户型设计上充分考虑日照、采光、通风和绿地率等要求,整体看起来美观、实用。(记者 陈淑华 实习生 蔡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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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