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曾小琴) 今年,泉州市区东海组团东宝花苑,将新建经济适用房500套、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江南组团的江南花园城将新增400套经适房;而200套限价房将分布在东海、北峰组团。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泉州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年)》已获得泉州市政府原则同意。根据规划,至2012年,泉州市区将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6000套,总建筑面积为38.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983套,经济适用住房1800套,公共租赁住房1417套,限价商品住房80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50户。
本次规划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建设区域为鲤城区和丰泽区的中心片区、东海片区、江南片区、北峰片区、城东片区、洛江区的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泉港区的山腰街道、后龙镇区(2012年拟扩大至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
据介绍,本次规划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等制定,目的是加大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使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或改善住房条件。
公租房 合同一年一签
供应对象: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且在本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的新就业职工,以及有稳定职业,并在本辖区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数量:2010~2012年,分别是200、517、700套。
筹集和建设: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和从二手房市场收购;政府在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或剩余的安置房中收购、调剂;在经济适用住房中配建或在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中相互转化等方面筹集。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管理:可以先租后卖,租售并举。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应腾退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根据房屋区位地段、承租人收入水平及其他相关情况每年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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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