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活动,全面覆盖。一是创新创建载体。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对照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要求,突出"三明三创三促"和"六联"抓手,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从具体事情入手,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把测评迎检的过程,变成服务于民、造福于民、惠及于民的过程,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精心设计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形成主题鲜明、活动多样、创建有力、蓬勃向上的创建活动态势。二是巩固基层基础。要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创城宣传教育,积极拓展创建空间,组织好各类基层基础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城市文明创建的基础工程。要以街道为单位,以社区为重点,针对全市模拟入户问卷调查中市民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和解释,通过组织基层干部、志愿者深入到居民家中,帮助社区和居民解决困难,化解基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三是抓好自查自纠。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做好自检自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全覆盖、无漏点、高质量" ,让群众从整治工作成果中看到创建工作的实效,提升对创建工作的认同感。
四、突出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强化领导指导。创城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的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在加强督查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迎评工作的指导,紧紧把握住考评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指标,落实好重点项目的整改工作。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好督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定项与不定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测评迎检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内容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上肩、工作到位。二是强化主官主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官主责抓,并确定一名具体分管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掌握工作进展,化解工作难题,一条一条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三是强化督查促进。进一步落实《创城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创城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奖优罚劣。严格按照《三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三明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记分办法(试行)》,对各类创建活动实施动态记分管理,督促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落实社区共建、"门前三包"等任务,把创城责任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要加强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三明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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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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