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2010年第6期
http://wmf.fjsen.com  2010-07-12 10:50:34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简讯五则] 

省关工委领导到石狮调研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日前,省关工委主任王建双、副主任兼组织委主任陈祖辉一行在泉州市关工委主任施永康,常务副主任余伯斌、林泉顺,泉州市委老干局局长肖清辉的陪同下到石狮市调研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情况。石狮市委副书记张贻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关工委主任王有官等参加调研活动。

王建双一行在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后,深入基层关工委调研。王建双在调研时指出,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充分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石狮市关工委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四纳入、四同时”、关爱“四个轮子”联动机制、创建校外教育辅导站、关爱外来农民工子女等做法都有创新,校外教育辅导站开展学做人、学劳动、学感恩、学手艺等活动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教育,很有特色。石狮市关工委以实施关爱活动“十大工程”为抓手,提升关工委工作水平,增强关工委工作活力。王建双强调,关工委要做到“党政所急,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工委要摆正位置,在党政领导下,配合各部门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石狮市文明办)

龙海市隆教乡命名首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基地   今年以来,龙海市隆教乡协调组织辖区内4家“农家书屋”和镇海角灯塔展览馆以联办读者俱乐部为阵地,引导青少年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使“农家书屋”成为该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白坑村蔡锦章个人创办的“农家书屋”,红星村委会、黄坑村委会、径内村委会各自创办的“农家书屋”,以及镇海角灯塔展览馆,成为隆教乡首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基地。(龙海市文明办)

明溪县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情况调研   日前,明溪县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城关中学、县法院、县教育局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各个单位普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深入网吧视察,向业主询问相关情况。调研组在调研后指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长远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学校、部门、家长要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加强配合;要抓好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加强与部门、家长的配合;要改革教育模式,用旁听审判、“少年法院”等方式深入教育;对于进入社会的未成年人的管理要充分利用社区这一平台,发动社会的力量进行有效管理帮扶。

又讯  近日,明溪县法院少年庭开展“平安法制校园行”活动,深入全县各校开展“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课。法官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法规,并根据学生年龄特点,以生动鲜活的实例讲解应当如何远离违法犯罪,以及如何加强自身防范,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等问题,广大未成年学生深受教育。(明溪县文明办)

省检察系统持续开展“关爱”活动   罗源县检察院联合边防大队迹头派出所深入巽屿村以“共筑安全校园、托起明天太阳”为主题,开展送法下乡进校园普法活动,与小学教师和村干部座谈,结合办案经历给学生家长上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法制课。上杭县检察院由四名女青年干警组成“爱心姐姐活动小组”,到该县白砂镇新市小学看望贫困生,送去学习和生活用品,并定期给予经济资助。(省检察院)

建瓯市工商局四措施查处取缔黑网吧   今年以来,建瓯市工商局持续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一是通过电信部门搜索上网流量、锁定地址,结合群众举报和历年查处情况,集中力量对城响结合部、学校周边和自然村等黑网吧多发易发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掌握黑网吧及非法经营情况。二是实施“黑名单”制度,将黑网吧经营者信息纳入“黑名单”,加强与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黑网吧。三是针对黑网吧取缔难、易反复的特点,行政建议互联网服务商切断黑网吧网络信号,从源头上阻断黑网吧生存空间。四是依托12315网络,及时处理群众举报,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黑网吧查处情况,发动网吧协会、学生家长、义务监督员等社会监督力量,强化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共查处取缔黑网吧11户,查扣电脑50余台,罚没款3.6万元。

又讯  日前,建瓯市禁毒大队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深入各中小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宣传禁毒法律知识。活动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禁毒资料,毒品仿真样本观看,讲解禁毒知识等形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建瓯市文明办)

 

编辑:未成年办 传真:059187844986 邮箱:wsb0491@yahoo.com.cn 

                                                           

报:中央文明办,省五套班子领导,省文明委领导,省委宣传部领导

送:省文明委成员单位,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省政府办公厅教科文处,省委宣传部有关处室

发:各市、县、区文明办

                                                           

(共印450份)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