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2010年第6期
http://wmf.fjsen.com  2010-07-12 10:50:34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经验交流]

“监区+社区”,回归人生路

——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未成年犯工作纪实

 

编者按: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创办于195611月,是我省唯一一所关押改造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犯的监狱,也是我省首批设在监狱场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多年来,该所围绕“首要标准”,把教育、感化、挽救、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针对未成年犯的犯罪成因、身心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的教育改造方式,大力推行“监区+社区”新模式,不断丰富教育改造内容和载体,大力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使一批批未成年犯改邪归正,重新回到人生的起跑线上。五年来,该所先后获得“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面对2400多名在押的未成年犯,该所是如何做到连续五年实现监管“四无”安全、教育改造有力、改造效果上佳的?本期《工作简报》对该所致力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工作予以介绍,供各地各有关部门学习。 

一、落实义务教育,办好特殊学校

今年3月份,该所为全所未成年犯真正意义上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从41日起,全所800余名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全面实行半工半读制度。一是教学内容到位。根据在押未成年犯的学历结构,对全所800余名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参照全日制中小学教学标准和进度,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教材,规定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上课。开设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九个年级十个班级,并实行学期制。课程设置参照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关标准设置。在此基础上,该所根据自身改造实际需求合理调整课程。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犯实行每周一至周五下午统一上思想政治教育课,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中华魂主题教育)、形势政策、公民道德、心理健康、劳动技术、电化教育、常规教育、监规纪律、文艺体育等。二是师资力量到位。配齐配强师资力量,在原有8名民警教师的基础上调入2名师范院校毕业、曾经从事过教师职业的民警专职从事罪犯文化教育。采取监狱与地方联合办学方法解决师资短缺问题,与闽侯县教育局协商在驻地南屿镇中小学校聘请部分教师到所任教。与福建第二轻工学校、福建技师学院联合办学开展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由民警教师与社会教师共同承担对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的教学任务。三是经费保障到位。经过向教育主管部门多次申请,以及社会各界的多方呼吁,教育经费得到有效落实。今年,中央财政、省财政先后下拨配套设施建设开办费、职业教育培训费上百万元,大大缓解了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四是教学设施到位。20084月底搬迁到现址后,办学条件实现质的飞跃。目前,所内设立教学区,建设一幢3183平方米教学楼,设有图书室、阅览室、法制教育展厅、心理矫治中心、演播室等教学场所。配齐鼓乐器材、实验器材、电化教育等教学器材。五是政策落实到位。2009年,省司法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做好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省教育厅将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全省实施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省监狱管理局依据福建省义务教育的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结合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的特殊要求,提出实施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经费、经常性经费(包括教师聘用经费)和设备设施配备标准;省财政厅将所需经费纳入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年度预算。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按照福建省义务教育计划安排教学,同时考虑文化基础差异、人员流动性等情况分层次实行,灵活安排。

二、丰富监区文化,营造和谐氛围

为活跃监区文化气氛,创造宽松活泼的改造环境,使未成年犯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性情,该所开展了一系列“监区+社区”文化活动。一是开设罪犯视频教育演播中心。投入33万元开设罪犯视频教育演播中心,设立专门用于罪犯教育改造的“未来电视台”。电视台及时滚动播报本所改造典型、心理保健操、学法用法、心理矫治、百家讲坛,以及各种文化活动现场直播,内容丰富,寓教于乐。二是组建狱内管乐队。投入5万余元购买了管乐器和鼓乐器,组建了40余人的管乐队和鼓乐队,向社会聘请专职音老师来所指导,讲授演奏知识,将这两个乐队打造成监区文娱活动的生力军和主力军,全面提升监区文娱活动的水准。三是开办狱内“和谐之声”。即“和谐之声”狱园广播和“和谐之声走进监区”巡回文艺演出活动。“和谐之声”广播除转播中央、省、市电台的新闻、音乐节目外,主要侧重于自办的狱内原创节目,宣传所里的重要规定和活动安排,报道狱园新人新事以及教育改造有关的工作等,力求贴近服刑人员生活,实现与听众互动交流的效果。“和谐之声走进监区”巡回文艺演出活动,是将“文化月”里举办的狱园歌手选拔赛的获奖者组成演出团,每个月到一个监区(大队),与大队选派的演员联合演出。活动一方面丰富了服刑人员的文化生活,向全所服刑人员提供了展示自我才艺的舞台;另一方面建立全所服刑人员才艺数据库,为提升文艺水平提供基础保障。四是发放新生光盘。各中队开展视频点歌活动,播放民警、服刑人员家属以及服刑人员之间互相点播的歌曲,中队民警将这些点歌保存在电脑上,待服刑人员刑满时,将当时的点歌刻录成光盘,为服刑人员送上一份充满温馨、写满祝福的“新生光盘”,富有教育意义,效果很好。五是成立监区篮球队。开展罪犯篮球队与民警篮球队的联赛活动,进一步拉近了警囚距离,融洽了警囚关系,活跃了监区文化气氛,创造了宽松活泼的改造环境。六是建立图书流动服务站。与省图书馆和省少儿图书馆开展共建活动,建立图书流动服务站。七是开展社区亲情规劝帮教。每年春节和中秋节都举办“亲情感化在身边”、“亲情大团圆”、“春节大联欢”等“亲情零距离”主题帮教活动,两年来累计组织近百名第一次在监狱过年的未成年犯与其亲属共度除夕佳节。每逢传统节日还开通亲情电话,让未成年犯向家人问好,使服刑人员感受到家的温暖,增强改造的信心和力量。

三、强化执法理念,注重人文关怀

该所注重培养民警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理念,经常系统组织民警学习《刑法》、《刑诉法》、《警察法》、《公务员法》、《监狱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维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保障罪犯权利的正确行使。在对罪犯的改造过程中,通过人文理念的融入,不断拓宽罪犯心理层面和生活空间,实现管理教育和人际关系的互相促进、和谐统一,达到关怀感化罪犯的改造目的。一是建立健全狱务公开监督机制。每月定期开展所长接待日、纪检委员接待日活动,接待日期间代表们深入基层大中队直接找罪犯、犯属了解情况,让罪犯、犯属有话可说,有诉可投。二是进行刑释预约谈话。纪检监察部门每月对即将刑满回归的罪犯进行出狱前的谈话跟踪教育。三是召开罪犯家属座谈会。利用罪犯会见日定期听取犯属对执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四是聘请执法监督员。聘请有监狱工作经验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执法监督员。五是开展“说说心理话”活动。加强对新入所罪犯思想动态的了解,消除新犯的焦虑感。六是试行罪犯“点警谈话制”。开辟管理教育和警囚思想沟通的新途径和新方式,罪犯可按照个人意愿选择自己想要谈话的民警,真诚深入地表达个人情感情绪和思想动态,大大缓解了警囚之间的矛盾和罪犯的抵触情绪,极大地调动了罪犯改造积极性。七是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每年两次邀请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对需要法律帮助的罪犯开展法律援助活动,20081月至20106月,共有186名罪犯接受了法律援助活动。八是深化心理矫治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入所新犯心理档案,建立亚健康人群数据库,制定《罪犯亚健康人群数据库管理办法》,每月安排4节心理健康教育课,对罪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选派37名民警参加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其中29人取得三级咨询师证书,8人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截止今年5月,全所2000多名未成年犯全部进行心理测试,建立了心理档案。

四、监社联动帮教,搭建回归平台

监所积极消除监区与社区的落差,注重监区与社区的联动帮教,为即将回归社会的刑释人员建立“缓冲带”,搭建回归平台,使他们提前了解社会、及时与家人建立感情,从监区平稳过渡到社区。一是搭建改造“绿色走廊”。建立“亲情家书、亲情点歌、心愿墙”三位一体的帮教格局,每月定期向罪犯家属寄发共同帮教信,并将回信粘贴在心愿墙上,同时欢迎家属向罪犯点歌,送上祝福和心愿,制作成视频播放,让罪犯感受家属对他们的期望与关爱,促进罪犯更好改造。让在校中学生与未成年犯“面对面”,同龄人深入沟通交流,实现良好的互动效果。20076月,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系列报《海峡教育报》组织福州八中学生记者到监所进行调查采访,学生记者们与同龄的未成年犯面对面聊生活、谈理想,给他们带来了鼓励和信心。学生记者们写出了长篇通讯《探寻失落的青春》在该报上发表,在全省中学生中和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他们的报道在第十四届福建新闻奖评选中被评为一等奖(这也是我省未成年人新闻作品第二次获省级新闻奖一等奖),成为了全省未成年人进行自我法制教育的典型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二是定期向亲属通报罪犯改造表现。通过良好的亲情帮教,解决罪犯在监内心理需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设立“积极改造典型奖励金”。20097月,监所与泉州市关工委以及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市关工委等三家单位签订帮教协议,由泉州市关工委出资对未管所评出的年度积极改造典型进行奖励,以促进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改造,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今年521日,监所举行主题为“走向新生、融入社会‘慈善之光映高墙’新生基金”启动仪式,由福清市慈善总会、福清市人民法院、共青团福清市委提出倡议,向社会筹集善款15万元,在该所成立新生基金,基金设立积极改造奖、改造鼓励奖、贫困帮扶金,用于奖励服刑中积极改造的未成年犯和在服刑中的“三无”贫困犯提供生活帮助。帮助高墙内未成年服刑人员更好地改造,对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生活困难、出监后谋生提供有效帮助。四是建立社区帮教机制。安排相关人员对未成年犯开展帮教工作,如邀请原判决法院的法官进监向未成年犯就判决依据进行阐明,与地方关工委联合举办“百万大手牵小手”大型关爱演出,组织未成年缓刑犯到该所体验服刑生活、接受教育与矫治,实现地方与监所互动交流,提高帮教效果。五是拓宽回归渠道。为解决罪犯出监后就业难问题,监所积极与“福建新威电子集团公司”等社会企业联系,进监开展“就业招聘会”、“出监推介会”等,让即将回归的服刑人员了解就业形势和政策,签订就业合同。同时加强与原判少年法庭的联系,帮助解决生活无着落的刑释人员安置问题。与福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华南女子学院联合办学,让罪犯刑满释时都能掌握一门技术,有利于罪犯回归后有业可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