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感动)金光日:案件质量的“把关人”
http://wmf.fjsen.com 2010-07-09 15:37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2005年9月15日,太子河区法院在辽阳法院系统第一个推行了案件评查工作,并设立监察室,负责评查标准、考核细则、奖惩措施、个人考评档案等。监察室同时制定出一系列考核制度和案件评查办法。然而,在老金全身心投入工作时,厄运却降临到他的身上。2008年4月,在单位组织的一次体检中,金光日被查出患有直肠癌。手术后的老金消瘦了许多,体力也大不如前,大夫嘱咐他注意养病,亲朋好友也劝他别再拼命工作。可案件评查只有老金一人,即使在化疗期间,他也没有停止工作。
做事认真的老金始终坚持“宁可自己熬夜也不让当天案卷过夜”的工作原则,在检查案卷时更是不放过任何一点瑕疵:从错别字、日期写错、卷面不整洁,到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得当、合议是否表达了所有合议法官的意见等,都逃不过他的“法眼”。临近月底,案件尤其多,每天工作到下半夜是经常事儿,过度劳累加重了老金的病痛。为了减轻痛苦,他大把大把地吃药,吃药也不管用时,就拿个座垫顶在刀口处,实在累得支持不下去时,他才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我这关拖延了,就会影响结案。”
老金评查案件遇错必究,轻则退回去重新做卷,重则批评教育,甚至“诫勉”谈话、大会通报。今年初,一位法官办案超时限,老金不仅对他进行“诫勉”谈话,还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老金说,迟来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这样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因为被查出错案将影响法官评先、职称评定等,有的法官就私下向他求情,但老金从不“买账”,他说,如果有了一次“下不为例”,制度就被打开了缺口,就会恶性循环,再想严格管理就难了。
“防患于未然,比事后发现问题追究责任更重要。”在老金铁面无私的监察下,太子河区法院在辽阳市法院目标综合考核中连续3年第一,引起争议的案件和卷宗逐年减少。(记者 顾威 通讯员 杨维 王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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