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吃一千导游回扣近半 超高回扣餐饮店被罚一万
东南网-海峡导报7月6日讯(本网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郭跃明)鼓浪屿上一私营餐饮店为了招徕旅游团,在旅游旺季私下给导游高额回扣,比例高达营业额的46%,令人咋舌。近日,此案件调查结束,店主曾某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该店位于鼓浪屿海坛路,以制售小吃为主,店主曾某是一位中年男子。经过工商部门对经营者及负责餐饮日常管理和海鲜进货人员、点菜员等的询问发现,曾某为了增加交易量,吸引游客到店内用餐,在去年国庆节长假期间私下给导游回扣。工商部门在店内查扣的涉案菜单共5份,其中每联点菜单的右下角都有一个算术等式,暴露出了导游回扣的高额比例。
在这个算术等式中,是用“菜金”减去“回扣费”等于当日餐厅的实收金额。记者看到,这5份点菜单的总营业额共2352元,而 “减去”的回扣费为1082元,算下来,导游的回扣比例竟然占到了营业额的46%!
由于该店是个体工商户,没有记账,只体现在点菜单上。同时回扣都是支付给导游个人,双方没有任何合同约定,且当事人没有建立财务账册,收受回扣的导游流动性很大,无法进一步查证,因而无法计算该店的违法所得。
按照规定,任何行业是不能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回扣的,否则就属于涉嫌商业贿赂行为。经查证,该店店主曾某以现金给付的方式给导游回扣。工商部门最终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做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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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