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三是加强涉灾矛盾纠纷防范排查化解。灾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及时防范、排查、化解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浦城县检察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全程跟踪、监督救灾物资的管理,加强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确保救灾款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防止因分配不公引发新的矛盾。南平延平检察区院取消端午节及节假日休息,包干做好“6·14”泥石流灾害24名失踪(死亡)人员部分家属的安抚、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是积极组织抢险自救。灾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值班,确保机关人员和财物安全。三明市检察院林丽玲检察长第一时间慰问受灾严重的泰宁县检察院,市检察院机关为泰宁县检察院捐款三万余元。永安市检察院针对一层宿舍楼被河水倒灌,浸泡车辆近10部,15名干警不同程度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况,积极组织自救,挽回经济损失近2万元。泰宁县检察院办公楼进水近2米,全体检察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全力抗灾,物品全部抢出,损失降到最低。漳平市检察院针对办公楼地下车库不断进水的情况,及时将车辆转移安全地带,避免数百万元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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